[摘要] 9月13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称,我国将有规划地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按计划会于2014年一季度试行推广。
障碍重重
“推行起来首先遇到的障碍就是老年人的观念问题,他们的观念很难改变,更想把房子留给子女,也怕子女不同意。”在养老地产开发方面经验丰富的泰福盛世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尤煜斐告诉《东地产》,传统观念是“以房养老”在国内推行过程中必经的障碍。
孟晓苏认为这并不是难点,他表示,“以房养老”主要针对的是无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所以不存在子女不同意的问题。“这个政策本来就没有说要针对全部的老年人,只是给部分群体如无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选择的权利,这部分群体也更容易接受这种方式。”
此外,房屋产权问题也让很多金融机构却步。“老人去世后,房子的产权只剩下很短的时间怎么办?保险公司太吃亏了。”一位保险行业工作人员说出了他的担忧。
对此,孟晓苏表示,我国《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的产权到期后可自动续期。“其实这是不了解国家的法律,不存在产权问题的担忧。”
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所长杨建文则直言。70年以后的事情,70年以后再说。
不过,制度和各项配套的完善已成为业内的共识。“金融、税收方面鼓励金融机构进行尝试,如减免入保老人的房屋交易税,学习国外经验,完善具体的制度细节,对老人来说这才是一件好事情。”
某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所长李战军表示,应该让更多的民间力量参与进来:“金融机构是要赢利的,我觉得这不是金融机构该干的事情。政府更多地应该是去扶持养老事业的发展,而不是养老者的房子,这条路还只是一条探索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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