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13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称,我国将有规划地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按计划会于2014年一季度试行推广。
2007年11月,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传出消息,“以房养老”方案研究和试点工作已取得突破。试点方案暂定名为“以房自助养老”协议,与“倒按揭”模式不同的是,该“以房自助养老”的试点从一开始就变更了房屋的产权人。据媒体报道,上海从2007年推行至今,仅成功6例。
2011年,《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北京市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以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但是此项业务并未大规模发展。
南京3年前位提出“以房养老”申请的老人张启韵,最终没能实现“以房养老”,虽90岁高龄却不得不住进街道社区老年照料中心。
个别金融机构也曾经大胆尝试过。中信银行[-1.77%资金 研报]曾于2011在深圳推出以房养老试点,却规定申请贷款人名下至少要有两套住房,贷款的最长期限只有10年,结果无一例申请。
对此,孟晓苏认为,不能以简单的失败或者成功来定义这些尝试:“原因是这么久以来中国没有一个真正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比如中信所谓的‘以房养老’,老人没钱就把房子收走,不能陪伴老人终身,所以以前出现的都是爱好,是模拟,不存在所谓的成功或者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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