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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等问题曝光 南宁住房局约谈19家物业公司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李俭芹  2015-10-28 08:44

[摘要] 10月27日,南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住房局”)约谈了19家被“电视问政”栏目曝光的物业企业,一同到场的还有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工商局、南宁市物业行业协会、各城区房管所等。

 

小区停车问题成为物业被投诉焦点

小区停车收费问题成为南宁市近一次电视问政的焦点:有些小区开发商为推售车位,采用只卖不租的方式逼业主购买;有的小区为了缓解停车难题,建设立体车库,但运营成本已经超过了政府定价……南宁市物价局的统计显示,南宁市每年小区业主投诉停车收费问题超过3000起,90%以上的小区均被投诉过,投诉的问题涉及25个方面,有新问题,也有老问题,“有些问题只要成立业委会就可以解决”,但南宁市仅有21%有物业的小区成立了业委会

1 老问题

开发商对车位只卖不租

升禾绿城小区的业主称,该小区物业拒绝为业主办理停车月票,只按次收费,很多业主觉得物价部门“应当为业主办理月票”的规定得不到执行;尚城街区小区的业主也投诉称该小区停车收费过高,就算省着停,一个月花费也要四五百元;天成一品小区停车3元/,一天收费高达50元;阳光100上东国际小区车位只卖不租,按次收费,每次停车5元……关于小区停车问题,涉及的小区远远不止这些,在电视问政中涉及的20个小区,就有8家涉及停车收费问题。

对于只卖不租的问题,多家物业公司均表示,由于开发商正在推售车位,如果办理了月卡,还有谁会购买车位?也有开发商认为,如果按照政府的定价出租,连偿还贷款的利息都不够,何时才能收回成本?对于这个问题,南宁市住房局副局长尹承生说,由于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监管部门没有办法强迫开发商按照政府定价来出租。但他认为,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家庭,多数是倾尽财力购买了房产,如果再要拿出十几万元买车位,确实存在难度。因此,他觉得开发商采取只卖不租的方式,宁可让车位空闲着也不给业主停放,也不合适,希望物业跟开发商沟通,让开发商承担一些社会责任。

业主认为,小区车位应当是保障性质的,在新建小区的规划中,政府部门要求车位配套比例要达到一定标准。因此,开发商可以通过出售其独立产权的车位来获利,但人防车位应该按照政府定价出租,租金归开发商,而业主共有的车位应当由业主表决如何使用。

对此,本报《南国法援》栏目公益律师指出,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人防车位由开发商投资,开发商的确可以自行决定使用权问题。但从情理上来说,开发商只卖不租,导致一些业主因无钱购买车位而无法使用自己的房产,属于变相妨碍业主使用房屋。另外,由于小区车位没有竞争,导致开发商垄断叫价,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2

新问题

立体车库运营成本高于政府定价

西西湾小区的业主投诉称,政府已经规定了停车收费标准,但该小区收费标准却远远高出标准。对此,该小区物业喊“冤”说,该小区因为停车位置有限,所以开发商投资建设了立体车库。在投入使用后,由于该车库属于特种设备,维护、检修、操作人员等成本都非常高。该物业算了一笔账,该车库有8个项目需要支付费用,每个月的成本就达到了200元/个车位,这还不包括开发商前期投入的建设成本,“按照政府定价每月100元/个,我们做不下去”。

物价局听完物业企业的反馈后表示,这确实是一个新问题,政府定价都是参照地面划线的车位成本来计算的,现在立体车库的运营成本已经远远高于政府定价,“这个我们还要进一步汇报,讨论,才能给出解决意见”。

另外,产生争议的还包括物业资质等级是否与服务等级挂勾的问题。隆源雅居小区、宏桂东昇小区的业主认为,小区物业企业的资质等级与收费不在同一个层次。比如,有业主认为物业企业只是二级资质,却按照一级服务标准来收取物业费。对此,南宁市物业行业协会认为,业主对这个问题有误解,物业企业的资质等级和服务等级是不挂钩的,即使是3级资质的企业,它也有可能达到一级服务质量。

3

瓶颈

小区成立业委会常遭遇阻力

南宁市物价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每年涉及小区收费问题的投诉多达3000起,南宁市有物业服务的小区中,90%都被业主投诉过。物价局在核查中,发现不少物业企业确实存在法规意识不强,出现违规行为的情况。天成一品小区停车收费3元/,一天的停车费用高达50元,但物业企业称,这是商业标准,针对的是开发商有独立产权的地下车位,业主交钱也不给进。对此,物价部门表示,这是不合法的,27日,物价部门已经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对于业主的多项收费投诉,物价部门认为,其中的绝大多数问题,只要成立业委会就可以解决。比如有些小区的物业费收费标准如今仍然是0.3元/平方米,如果成立了业委会,就可以由物业和业委会商量价格,不用采用政府定价。但据南宁市住房局的统计,南宁市仅有21%有物业的小区成立了业委会。

记者在走访调查中了解到,业委会难成立,是有多方面原因的,但主要的阻力还是来自于物业企业。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些小区在成立业委会的过程中,物业从中作梗,不愿向官方提交相关材料,导致小区业委会流产。该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物业从中作梗的原因是,他们觉得业委会就是专门跟物业对着干的。物业公司在运行中,有一些抹平的账目多年来并未向业主公开,一旦业委会查账,就有可能暴露出很多问题,因此,多数物业不支持业委会成立。

南宁电视问政:聚焦民生 政府部门应提高监管效率

广西新闻网南宁10月26日讯 (记者 韦春雨 实习生 赵朝青)10月25日晚,第八期《向人民承诺——电视问政》直播节目开播,本期节目关注民生热点问题,就小区物业管理效率低、非机动车停车点非法收费、餐馆的霸王条款等问题进行问政,被问政单位为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

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 电梯维修存在安全隐患

2014年3月,南宁市住房局曾撤销了90家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证书,这些不符合资质的物业不得再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然而据行风监督员调查发现,当初被撤销资质的物业仍然在管理小区。以西乡塘区大学路大厦小区为例,除了物业公司被撤销资质后仍在管理小区外,业主们还反映物业存在管理混乱,乱收费用的问题,住户叶女士出示一张缴费明细表,显示小区的水费是2.9元一吨,超出政府定价的8%,电梯运行费、电梯电费等重叠收费等不合理现象,以及电梯没有维修造成老人和小孩被困电梯内等问题,这些都反映出小区物业管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来自西西湾小区的一位女士提问说:“我们从入住小区开始就在不停的投诉物业问题,收了物业费,但我们的停车位一直被外来车辆占用,一直四个月过去了,还没有回应,蓝局长,我想问一下物业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不合法不合规的话,你们什么时候呢个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市物价局局长蓝强回答说:“根据刚才说的没有回应,我想我还要回去查一查,因为这涉及很多方面的原因。”从通过投票结果来看,业主对蓝局长的回应并不是很满意。

南宁电视台记者随机调查走访的南宁市20多家小区中,大部分存在超标准收费、自理收费项目、收费于服务不匹配等问题,南宁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局长黄宗成则表示:“将加大监管力度,在成立小区业委会上要创新,力争新的突破,对于刚刚西乡塘区小区的问题,明天马上进行处理。”

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纠纷 物价局督促力度不足

经过南宁电视台记者走访调查了解到,在南宁市朝阳商圈,按照相关规定,20时之前,电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是1元,20时以后是2元。然而,很多停放点在18时到20时之间就已经收费2元,超标收费几乎成了繁华商圈保管点的“潜规则”,非机动车的停车收费存在乱象。

在南宁市钻石广场、民族影城、万象城等15个非机动车停放点还出现了乱收费和自行车不能停放的问题,收费员没有南宁物业局的收费证也没有穿工作服,南宁市物价局工作人员面对市民的投诉,表示说会督促一下,加大处罚力度和监管力度,但并没有采取实际的行动去制止这种乱收费的行为。

对于非机动车停车乱收费的问题,南宁市物价局局长蓝强表示:在南宁市所有的非机动车停放点都是可以电动车和自行车一起停放的,市民可以放心按规定停放。并承诺在两周内,解决已经调查清楚的违法事件,对于还没有调查清楚的将马上进行调查,对于停车管理上,创新管理方法,继续加强各阶段的监管力度。

餐饮收费存在霸王条款 因证据不足相关部门难介入

餐饮内违法设定限定低消费的霸王条款,在相关部门的走访过程中,调查的50家餐馆中有八家不符合规定,餐馆里规定包厢消费有低消费限制。对于南宁电视台记者关于低消费的投诉,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答复说对于价格的查处由物价局与商务局负责查处。在问政现场,商务局局长梁培正表示目前对于餐馆中存在霸王条款等问题处罚细则相关部门正在制定,需要进行取证,存在问题的就限期整改。按照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试行办法里明文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低消费,并规定商务及物价部门进行监督查处。

在问政现场曝光的视频中,经过了相关部门对于投诉相互“踢皮球”后,终商务举报热线表示可以对投诉的8家餐饮店进行口头警告,但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造成相关部门无法查处取缔这些餐馆,给消费者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南宁市商务局局长承诺:“对于今天市民提到的餐馆问题,将在一周内解决,并给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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