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津市保障房建设金融支持工作在“政府主导,人民银行、监管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下,通过完善制度框架、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等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同时也面临一些难点:一是由于保障性住房普遍实行政府定价、限价,因此利润微薄甚至没有利润,无法形成建设资金投入产出良性循环。二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参与程度相对于其庞大资产规模、贷款总量而言,仍明显不足。同时,受制于还款保障难落实、风险缓释不足等难题,在支持项目类型中多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对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支持力度较小。
“十二五”期间,天津市将计划新增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40万套,比“十一五”期间增加20%,其中今年
一是将联合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出台针对各类保障性住房特点的融资支持方案。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在将金融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情况作为评价其履行社会责任和执行宏观金融调控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研究从贷款主体、资本金、贷款要件、贷款期限等操作上提供差别化便利,使银行对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有法可依、切实可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二是推动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的配套使用。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对保障性住房贷款进行贴息。同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设立保障性住房建设专用账户和加强贷款资金封闭管理,保证政府和银行资金安全。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银行作为政府与金融业联系、交流与合作桥梁作用。进一步借助房地产分析例会、不定期走访调研等形式推进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部门与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对接,积极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拓宽融资渠道,并及时解决商业银行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中出现的情况,从而缓解建设资金“瓶颈”、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四是通过政策引导,促使金融机构在坚持商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原则下,运用专业优势积极开展金融创新。金融机构通过抓紧规划、完善机制、创新产品,在支持天津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兼顾安全性与性,从而实现商业银行经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为天津保障性住房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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