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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房子建在河床上 就不怕挨淹吗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2015-11-16 08:54

[摘要] 近日,浦北一村民在村子的河床上建房子被网友曝光,该建筑面积足足占据河面将近一半的宽度,村民认为建筑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同时也担心汛期来时,村子的耕地会因为该建筑的阻挡而遭到洪水淹没。当地有关部门回应称,已经对业主下发停建通知书,并责令业主恢复河床原貌。

房子建在河床上你就不怕挨淹吗

目前,当地多部门已责令业主限期自行拆除

浦北:房子建在河床上 你就不怕挨淹吗

该栋建筑建在河床上,占据河面一半的面积。

近日,浦北一村民在村子的河床上建房子被网友曝光,该建筑面积足足占据河面将近一半的宽度,村民认为建筑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同时也担心汛期来时,村子的耕地会因为该建筑的阻挡而遭到洪水淹没。当地有关部门回应称,已经对业主下发停建通知书,并责令业主恢复河床原貌。

1 网帖称有人在河床上建房

11月12日,网友发帖曝光浦北一栋建筑建立在河床上。

发帖网友称,该建筑位于浦北寨圩镇岭头田村桥头旁。令人不解的是,建筑地基业主用泥沙、石子、水泥铺设在河床上建成,河水从地基旁边绕过,看起来极不协调。

从网友拍摄的图片上显示,该地基已经打好,3根立起来的水泥子有4米高。从桥面上看,建筑的宽度约有8米,已经占据了整条河面的一半。

网友怀疑该栋建筑不合法性,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2 村民担心影响上游泄洪

11月13日上午,南国早报记者赶赴现场看到,这栋建筑就建在岭头田村口小河的河床上。小河河面大约有20米宽,而该河流是村子农作物灌溉的主要水源之一。

在小河桥面上,随意堆放有一些钢筋、沙子等材料,一台搅拌机立在桥头,建筑地基旁的黄土因为连日下雨的缘故,显得泥泞不堪。

记者走访多名村民了解到,该建筑是一名姓李的男子于今年10月份开始搭建,他在村中已建有多栋楼房。其中一栋已经出租给他人。但记者在村里没找到这名李姓男子。

不少村民告诉记者,他们反对该男子在河床建房,主要是担心涨洪水时,这栋房子影响河流泄洪,洪水后淹没近百亩的耕地。

3 部门称已两次叫停违建建筑

这样的建筑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呢?

浦北县寨圩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接受南国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栋建筑并没有得到国土部门的审批。今年10月份,已经有村民向国土部门举报,国土部门联合水利部门连续两次下发停止违建行为的通知书。

寨圩水利站一负责人表示,由于一些河床长期被河水冲刷,存在崩塌的可能,因此,未经审批便在河床上建房子,这种行为既不合法也不安全。此外,该栋建筑面积占用河床过大,汛期时水草等物体很有可能在此汇集并造成拥堵,威胁上游村庄及农田。

两部门均表示,已责令业主限期自行拆除建筑,并恢复原貌,否则部门将联合执法,予以强制拆除。

南宁向社会征集意见 房产证写男方妻子算不算业主

《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普通业主代表、业委会成员纷纷建言

房产证只写男方妻子算不算业主

停车矛盾加剧,为何不立法约定?业主的权利,其配偶亲人能否行使?能否将业委会确定为诉讼主体,代表业主维权?物业、业委会被管束,业主的行为就能放任吗……《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在11月15日前向社会征集意见。13日,在立法部门与群众的见面会上,南宁市40个小区的业委会成员、业主代表等纷纷提出了对《办法》的增删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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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矛盾多 希望立法约定

近期,不少物业小区因为停车问题发生了业主集体维权的现象。因此,不少业主都希望通过立法来约束双方的行为,但在《办法》中,并没有相应的内容。裕丰英伦小区业委会主任杨建华说,小区的停车位一共分成了三类,一是开发商独立产权的车位,二是人防车位,三是业主共有的车位。现实中,前两类车位被开发商把持,业主非买不能停,导致大量车位空置

杨建华认为,在人防车位的使用权上,开发商在出售房产时,就已经把建造人防工程的成本算进去了,却再转嫁到业主头上,“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使用权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而不是二次销售”。其次,地面上业主共有产权的车位,本身就不属于开发商的,开发商却将其做为赠品,送给某一业主,“这个做法造成业主内部矛盾重重”。

针对人防车位,业内人士认为争议比较大,它确实是开发商建设的,因此,很难做出抉择。但对于是否有必要通过立法来约定车位的使用情况,业界大多数人赞成。某开发企业人员也称,“如果有法规方面的明确规定,我们也有个方向,不用再因此跟业主对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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