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打着帮助孩子就读公办 的幌子,以疏通关系需要费用为由,先后骗取40名外地户籍家长“代办费”共69万元!
打着帮助孩子就读公办 的幌子,以疏通关系需要费用为由,先后骗取40名外地户籍家长“代办费”共69万元!
9日,记者从湛江中院获悉,该案近日已在霞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陈某平、李某庭、陈某春有期徒刑12年、10年和10年。
圈套:交钱就能搞定
去年5月,被告人李某庭与同住 区的被告人陈某平相识。陈某平从聊天中得知李某庭的儿媳陈某春在霞山区开办怡乐幼儿园,并获悉有部分家长询问幼儿园是否可以帮孩子申请一年级 指标等信息时,遂向李某庭谎称其认识很多 领导,能预订到 一年级 ,需报读的学生只需缴交预报 费即可。李某庭见有利可图,随即与陈某平协商,由李某庭负责搜集需要办理一年级 的幼儿名单和 费,再交给陈某平去办理相关事宜,李某庭承诺事成之后给予陈某平相应的好处费。
随后,李某庭将可以预报一年级 的信息告知被告人陈某春,两人经商量后决定利用帮小孩预报 来提高怡乐幼儿园 度并获取利益。两人将不同 的预报 费定为15000元~30000元不等。
不少外地户籍家长得知怡乐幼儿园可以为幼儿预订一年级 的消息,为了能让孩子有书读,纷纷携款到怡乐幼儿园缴款预订 。
从去年6月至8月期间,怡乐幼儿园共收取了40名学生的预报 费共计人民币690500元,李某庭将其中一部分 费交给陈某平。去年8月底,因迟迟没有收到学生 信息,陈某平在李某庭追问下,又伪造了上述 的《一年级新生名单》企图掩饰其诈骗事实。
去年9月后,学生家长一直没有得到 消息,遂到怡乐幼儿园要求退款。在学生家长追讨下,陈某平交出部分赃款退还给家长,余下款项则由李某庭、陈某春负责退清给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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