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买房是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许多人来说是“一辈子最大的一笔投资”。2012年,来自云南的陈先生在北海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鼓动下,到防城港市CBD买了一套房。而最近,陈先生和其家人却为了这笔“最大的投资”头痛不已。
买房是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许多人来说是“一辈子的一笔投资”。2012年,来自云南的陈先生在北海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鼓动下,到防城港市CBD买了一套房。而最近,陈先生和其家人却为了这笔“的投资”头痛不已。
由于陈先生已返回老家。近段时间来,他的表妹孙女士在为他买房被骗的事情忙上忙下,讨个说法。
买房受蛊惑交了“避税款”
孙女士向记者介绍,2012年7月4日,陈先生在北海立志地产公司的介绍下,在北海市和防城港市各买一套房子。其中,在防城港一楼盘,陈先生在售楼中介人员的鼓动下,连楼盘是否有预售许可证都没来得及细问,便交了37692元的房子首付款和5000元的车位定金。
孙女士说,当时,售楼人员是这样给陈先生介绍的:售楼部可在购房合同上降低单价,实际成交价为3690元/平方米,但合同上可按照2990元/平方米来写,这样一来,购房者可以少缴税费和利息。但是少算的700元/平方米的“避税款”需要一次性付款。陈先生头脑一热,便与这家名为广西金旺角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旺角公司)的售楼方签订了合同。
2012年9月17日,北海立志地产公司以帮代收“避税款”的名义,收取了陈先生87948元,并留下收据。
发现受骗了 顾客要退房
没过多久,陈先生向孙女士提起这次买房经历时,孙女士提醒他可能上当了。陈先生一拿出合同仔细阅读才发现,所签订的是“合作建房合同”,而并非“商品房买卖合同”。
陈先生和孙女士前往防城港多方打听,才了解到金旺角公司所销售的楼盘根本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而“避税款”这一做法属于违规销售。
这一下,陈先生慌了神,立即向金旺角公司和北海立志地产公司提出退房要求,可得到的答复是“不能退,可转让”。
在多次提出退房无效的情况下,2014年8月2日,孙女士陪同陈先生去到防城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投诉。工作人员表示,“避税款”是非法中介捏造出来的,目的在于变相抬高房价,并责令金旺角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给陈先生办理好退房的相关事宜。
公司已注销 到哪讨说法
8月11日,孙女士前往售楼部,售楼人员答复将在今年10月15日前退还陈先生的首付款和车位定金,但并不负责帮追讨北海立志地产代收的“避税款”。孙女士再次向防城港房管部门反映情况时,工作人员表示,“避税款”不属于他们管辖的范畴,只能找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或公安部门处理。
孙女士回到北海后,在工商部门查询到,北海立志房地产公司已在2014年7月9日注销。当孙女士报警举报北海立志地产诈骗时,警方向孙女士解释,这部分房款是在公司营运期间收取的,并不构成诈骗。再去司法部门咨询时,司法部门建议孙女士可以找律师跟该公司的法人打官司。
面对一个已不存在的公司,孙女士和陈先生颇感头疼,不知道该到哪个部门讨说法。
“我希望媒体能把我们的亲身经历报道出来,警醒市民别再上当受骗了。”身心憔悴的孙女士告诉记者,因为此次买房被骗一事,表嫂伤心得已病倒,表哥回老家照顾表嫂了。而她将继续寻找一条解决的途径,来维护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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