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年前,因一宗土地案牵连,黄文江等12名当地官员被查处,其中11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可除了黄文江与另一人丢掉公务员身份、被追缴非法所得外,其他多名官员大部分已安然退休,非法所获得的土地仍继续保有。
5年前,大新县一起土地案“放倒”11名官员,奇怪的是多名涉案官员非法所得仍未被追缴
案情:2005年前,一女子非法买地后,通过疏通关系使其合法化,并进入市场买卖
涉案:12名当地官员被收买,每人获得一块地皮
判决:2008年,11名官员获有罪判决,但8人被免予刑事处罚,3人获得缓刑
调查:3名涉案官员被追缴非法所得,其中,2人被免除公职;至今至少5人仍保有非法所得的地皮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骆南华
6月17日,大新县国土资源局贴出了气排球比赛的通知,49岁的黄文江作为该局的职工在列。5年前,因一宗土地案牵连,黄文江等12名当地官员被查处,其中11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可除了黄文江与另一人丢掉公务员身份、被追缴非法所得外,其他多名官员大部分已安然退休,非法所获得的土地仍继续保有。
案件回放:
一块地皮“放倒”众多官员
根据大新县人民法院在2008年作出的一系列判决书描述,黄文江等人是被原大新县政府招待所的女职工覃某给放倒的。
1993~2005年,覃某得知大新县城城东区即将开发的信息后,与县城所在地的桃城镇伦那街委会(现为新城社区居委会伦那居民小组)达成非法买卖土地的协议。她以3万元/亩的价格,购买伦那街委会位于县城东区的21.7亩集体农用地。随后,覃某先后找当地多个要害部门的多名领导疏通,使其非法购买的土地获得一系列“合法”的证件,并进入市场买卖。
覃某的手段是许诺给相关领导一块地皮,地块面积多为88㎡,也有的多达120㎡。包括黄文江在内12名官员纷纷为覃某“效劳”。最后,非法购得的土地中共有37块的地皮有了合法证件。
在上述12人中,有3人支付了相对合理的地价款,其余人象征性地缴纳了数千到两万多元,其中有一人更是分文未付。除了用于行贿外的地皮,其余获得合法证件的土地被覃某倒卖给20多户人家。
2007年,覃某非法买卖土地并行贿一案被查处。除邓某没被起诉,另11名涉案官员在2008年1月份后均获有罪判决,但8人被免予刑事处罚,3人获得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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