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这一场维权运动中,购房者最无奈的是开发商或规划局的态度,一副“反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的神情。关于危害本身,国内、国际标准都尚无定论,购房者也只能依靠自身的接受度及先天性免疫力。
官方说法:
小区配电房用于小区居民供电,是小区配套设施之一,都必须经过专业设计并报规划批准,按要求施工、安装,经验收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规定后,才能投入运行。
由于配电设备工作频率为50赫兹,简称工频,其特点是频率低、波长很长,达6000千米。根据电磁场理论,只有当一个电磁系统的尺度与其工作波长相当时,该系统才能向空间发射电磁能量。所以输配电设施不会形成电磁辐射,即没有电磁辐射。在国际权威机构的文件中,交流输配电设施产生的电场和磁场被明确地称为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而不称电磁辐射。在国家环保总局1997年3月25日发布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8号)的豁免项目中提到,对于35kV及以下送、变电系统可不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小区内配电房电压等级在10(20)kV以下)。
一般小区住宅使用的10KV箱式变电站的磁场辐射范围的半径小于3500mm,也就是辐射半径小于3.5米,对相距6米以上的家用电器以及人体不会有明显危害与影响。
手机信号基站也不外如是,属于高频电磁波,无论是1.9GHz,还是2.5GHz也好,都属于微波通信,不敌家中微波炉的辐射。
不管是怎样的一种危害,缺失信任和缺失知识都是造成这些配套负面的原因,就像对转基因食品危害的辩论一样,短时间内很难有同一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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