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小区物业施行“一车一位”管理模式,即只能固定停放一辆车在车位,如果换停另一辆车,则会被收取临时停车费。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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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多车一位”遭遇新规困扰
近来,南宁市民韦先生就遇到这一困扰。
2015年,他入住南宁市瀚林御景小区,买了一个地下停车位。他家有两辆车,通常,一辆车停在小区,另一辆停在单位,“两辆车的车牌均已录入小区停车管理系统”。
今年5月16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贴出一则《通知》,称
“此前部分有产权车位的业主在系统上授权“一位多车”的车牌,请在5月20日前致电物业服务中心,告知保留常开的一辆车牌号码,其余车牌号将注销。
▲物业的温馨提示,要求“一车多位”的业主尽快确认常用车牌号。
对该通知,韦先生觉得不合理,因此没有理会。
5月27日,韦先生开其中一辆车出小区时,被物业人员告知,该车不在系统内,要收取停放费用。
韦先生得知,这辆车的车牌号已被物业注销,系统保留的是另一辆车的车牌号。
2
物业:
更改常用牌号须在上班时间
“车位产权是我的,我想停哪一辆是我的权利。物业应该提高系统的智能化水平,而不是采取这种“懒政”方式。”
5月29日,韦先生的妻子来到物业中心交涉。物业称,韦先生想换开另一辆车进停车场,可提前打电话给物业服务中心,更改常用车牌号。
▲韦先生的停车位。
物业表示:
“申请更改,须在物业晚8时下班前,否则车只能停小区外围。
韦先生的妻子说:“我们哪说得准什么时候回来,这本来就是管理上的问题,却让业主去迁就物业的时间。”
当天下午,物业人员回复记者:其他小区也是一位一车。他们开通了24的服务热线,不可能因为一个业主的投诉,就去更改系统。
3
声音:
物业此举侵犯了当事人权益
这个规定是否合理?记者采访了某小区的物业项目经理。
该经理表示,目前来说,南宁市绝大部分小区地下停车位,基本按照“一位一车”的模式进行管理。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受系统水平限制,这是开发商前期投入的设施设备所决定的。有些小区为避免纠纷,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里面,都会明确提到‘一位一车’。
“从技术层面上来说,把系统智能化水平升级,可以做到‘一位多车’。一辆车扫描进入车位后,其他车辆就无法通过。”该经理说,系统升级需要一定经费,“至于经费谁来出,业主和物业可以协商”。
南国法援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说,韦先生作为车位产权人,有权利选择如何使用,这是物业管理的问题,物业没有权力对此加以规定和限制,这已经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协商不下,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
文章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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