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物价局联合发文,通报了北海鸿翔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广西荣大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北海市佳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等17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未公示有关证照等行为,并将这些行为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市档案局表示,信用档案是企业的无形财产,良好的信用档案可为企业带来无限商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依法开展经纪活动,维护自身良好形象。此次针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北海的房地产秩序,优化了市场环境,保护了房地产交易及经济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北海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以下为通报全文
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
北建房〔2018〕149号
北海市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力度开展房地产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北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商局、物价局开展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
截至2018年5月18日,在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中发现北海鸿翔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北海双宜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西房博士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天赐碧园店)、北海乐美居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西荣大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西春秋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天赐碧园店)、广西世华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天赐碧园店、80分店)、北海市佳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北海市海城区龙兴房地产代理中心、 北海优居公司(第五街店)、广西金石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北海市银通裕家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北海海霞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嘉福文华苑店)、广西美晟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北海建家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北海鑫磊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嘉福文华苑店)、北海鑫艺达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存在未按《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未公示有关证照等行为。现予以通报批评,并将这些行为作为不良信息录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向税务部门通报,涉嫌违法违规的,严肃查处。
请市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特此通报。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海市物价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