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广西一批法规条例将实施 停水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2014-12-31 09:11

[摘要] “城市供水企业需中断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住宅区停车1小时内免费,停车乱收费可拒付”……2015年1月1日起,广西一大批法规条例将正式实施,本报记者专门收集和整理了部分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新法规新条例,让你心里有个底。

停水须提前24告知用户请师傅开锁要有见证人还要签名确认

广西一批法规条例明日起实施

本报归纳整理了部分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规条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核心提示

“城市供水企业需中断供水的,应当提前24通知用户”;“住宅区停车1内免费,停车乱收费可拒付”……2015年1月1日起,广西一大批法规条例将正式实施,本报记者专门收集和整理了部分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新法规新条例,让你心里有个底。

停车

住宅区停车

1内免费

停车乱收费可拒付

南宁市道路停车费涨价了,小伙伴们还这么任性吗?如果告诉你多种情形下可免费停车,你是否喜大普奔?

《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市民遇到以下6种情形可以免费停车:1.免费停车场;2.住宅小区停车场、商业设施和住宅混合停车场、办公区与住宅区混合共用的停车场,停放1内免费;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驾驶的已合法注册登记的残疾人专用车辆,在各类停车场停放2以内的;4.执行公务或任务的特种车辆;5.在办公时间内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馆及公益、公用单位办理业务,在配套停车场停放并能提供相关凭证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相关凭证指会议通知、办理业务的回执、交费票据等);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情形。

此外,如果你在停车时遭遇经营者不执行免费规定、超出规定收费标准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凭证的,可以拒付停车费,同时可向物价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车检

非6年免检车

必须上线检测

外地车也要领

环保标志

有私家车或平时常开车的车主注意了,根据《关于对在用机动车实施排气污染定期环保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的通告》(南环字〔2014〕347号)(以下简称“通告”)的要求,明年1月1日起,南宁市(含6县6城区)非6年内免检的机动车,必须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环保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领取或更换环保标志。

与此同时,广西区外的机动车(非“桂”字牌照的机动车),在南宁市办理环保标志或者年审的,必须提供车辆所在地(车辆原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辆异地环保检验委托书》,方可在南宁进行环保检验并领取环保标志。

开锁

请人开锁需有见证人

还要填单确认

日常生活中,总会碰到钥匙没带或钥匙不慎遗失的意外情况,这个时候,你只能打电话请开锁公司来帮忙了。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开锁业经营者现场开锁时,应当如实填写《开锁服务记录单》(该记录单至少保存3个月),由委托开锁人、见证人、开锁人员分别签名。同时,开锁业经营者未经公安机关同意,出售、出借专用开锁工具或者传授开锁技术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用水

乱用消防水将受重罚

停水须提前24

告知用户

城市用水关系百姓民生。明起施行的《南宁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规定,城市供水企业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护等原因确需中断供水的,应当经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通知用户;因发生灾害或紧急事故中断供水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报告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告知用户。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因设施维修或清洗消毒等原因确需中断供水的,也应当提前24通知用户。连续中断供水超过24的,城市供水企业或者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此外,私开消防栓取水行为也将受到严处。按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可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社保

冒领骗取社保属违法行为

举报者获奖5000元

明日起,市民发现有人违规冒领、骗取社保支出或社保待遇的,可以进行举报,举报还有奖金可领哦。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虚构、隐瞒事实,逃避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或虚构、隐瞒事实,冒领、骗取社会保险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等行为,均属违法违规行为。该办法同时规定,凡举报社会保险基金领域违法违规且查证属实的有功人员,均可获得200元-5000元不等的奖金。

广西图书馆地方民族文献中心开工建设

新房按揭贷款条件有哪些 五大条件必须满足

老城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推动北海旅游景区升级

梧州至贵港高速公路按明年1月底通车目标推进

新房帮就是这么任性 “成交达人”年终盘点(组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北海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