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市场 > 正文

房改房管理制度沉睡 房管员3年"掉包"23套公房

检查日报   2014-11-19 00:00

[摘要] 上世纪住房制度改革后,房改房渐次退出历史舞台,但部分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仍留有少量的房改房。这些仍属“公产权”的房产有直管公产房与接管房之分,都由各地房管所代为管理。其中,直管公产房的产权属政府,不能转让,由房管所收取代管费。

上世纪住房制度改革后,房改房渐次退出历史舞台,但部分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仍留有少量的房改房。这些仍属“公产权”的房产有直管公产房与接管房之分,都由各地房管所代为管理。其中,直管公产房的产权属政府,不能转让,由房管所收取代管费;而接管房,产权属企事业单位,房管所负责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进行房改房销售的初审工作。因此,房管所的房管员们无疑成了房改房销售方面的“专家”和“道把关人”。把关人一旦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无疑要对房改房管理造成危害。

房改房管理制度沉睡

这里曝光的就是这样一个典型案例——它警示我们:对“资金、资产、资源”的严格管理监督,只有进行时!

“这一年来,我们加强了对全区的房改房管理和房改房销售初审监管,制定了十多项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各项工作更加细致、规范了,群众对我们很满意,这也多亏了检察院!”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房管局的一位负责人对前来回访的滨湖区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今年11月初,滨湖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组成案件回访工作组,对去年以来该院立案侦查并判决生效或作出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回访监督,而滨湖区房管局是此次回访的重点单位。

查阅该单位的工作台账,看到2013年12月以滨湖区房管局名义下发的《进一步规范滨湖区直管公房出售审批、租金调整、台账管理等规定》中关于“房改房销售工作责任人上门必须查证、每笔售房记录必须登记入册、每笔售房申请必须和底册清单完全一致”的明确要求时,案件回访工作组成员之一、滨湖区检察院派驻华庄检察室主任孙兵忍不住感慨道:“早这么做,何至于发生这么大的事儿!”

谈起发生在该单位的“大事儿”,回访组成员、滨湖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科科长朱林至今记忆犹新:“短短3年时间,张永良竟然贪污、诈骗23套房改房,用于一房多卖、抵押贷款,供自己挥霍。此案被害人众多,手段恶劣,造成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社会影响极坏。还好,你们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多面赌徒缔造“福利分房”贪污诈骗案

2012年9月12日,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蠡园开发区派出所接到报案:被害人过某通过邻居认识了滨湖区梁溪房管所的房管员张永良,张永良声称可以低买高卖房改房。过某在支付人民币14万元之后,张永良“人间蒸发”。

公安机关随即展开调查,发现张永良已去向不明。9月14日,公安机关以张永良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将其列为网上追逃对象。14天后,张永良在苏州市被抓获归案。

经初步审查,公安机关发现,属于梁溪房管所管理的9套房改房被张永良利用职权非法占据,属于贪污性质犯罪,便将此案移交滨湖区检察院。

朱林刚拿到案卷时,感到有点难以置信:购买房改房的人必须是原承租人,且必须符合购买政策,房管所都有承租人的底册清单,而且要通过那么多部门的审核、对比,张永良怎么可能得手?

朱林与孙兵一起详细翻阅了案件卷宗。通过深入调查,张永良贪污房改房的证据逐渐确凿。朱林和孙兵怀疑,被贪污的可能不仅仅是这9套房改房。

检察机关从这9套房改房的贪污线索着手,通过深入调查、多方取证,最终认定张永良贪污14套房改房、诈骗9套房改房的犯罪事实。

58岁的张永良是无锡本地人,初中毕业后就在滨湖区梁溪房管所担任房管员。房管员的主要职责是与房改房承租人签订租赁契约,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进行房改房销售的初审工作。

在同事眼里,身材瘦小的张永良是一个有着二十多年房屋管理经验的老前辈,业务娴熟,为人热情,经他手结算的租金和管理费用从没出过错。在房改房租户眼中,平日里经常和老阿姨、老师傅一起聊家常的张永良更是个认真负责的热心人。在朋友眼中,张永良则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他是朋友眼中的“大哥”,神通广大,出手阔绰。

其实,张永良是个地道的赌鬼。常年流连赌坊,工资、奖金全部赔进去,对家庭不闻不问,妻子不得已和他离了婚,带着儿子走了。虽然如此,张永良还妄图通过“下一局”赚回来。甚至,在离婚后把妻儿住的房屋也抵押出去,换取赌资。平时,张永良有现金就住宾馆,没钱就蜷在单位过夜。

如何能快速赚钱翻本,成了他的心病。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北海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 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