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5日,银海法院成功运用失信人制度执结了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被执行人包某一次性给付申请人何某土地补偿款、继承款等共计人民币129750元。
9月5日,银海法院成功运用失信人制度执结了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被执行人包某一次性给付申请人何某土地补偿款、继承款等共计人民币129750元。
何某申请执行包某遗嘱继承纠纷案,被执行人包某依法应履行给付土地补偿款、继承款等共计12万余元的义务。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包某长期不在其住所地居住,与法院玩“捉迷藏”,该院执行人员多次上门查找均没有找到包某,到各大银行、房管局、车管所等部门调查,几乎穷尽了所有执行方法也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5个多月没有任何进展。被执行人包某自以为躲避就可以“赖账”。
失信人制度出台后,该院充分运用失信人制度的震慑力,依法告知被执行人包某,若继续“赖账”,将会被列入法院失信人“黑名单”,其实施的任何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等高消费行为将会受到严重影响,如其违反限高令进行消费,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8月27日,该院依职权向被执行人包某下达《执行决定书》,决定将包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某得知自己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慑于信用惩戒威力,向亲朋好友借钱,于9月5日主动到该院履行了全部义务,该案最终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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