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6日,全国政协经济组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透露,今年在做好调控的同时,将增加共有产权住房,在全国热点城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
3月6日,政协经济组小组讨论会上,政协委员、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透露,今年在做好调控的同时,将增加共有产权住房,在热点城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
“共有产权房这个概念还比较新,就是在政府出让土地时,就明确供应对象和开发要求,这类住房主要以中小型房为主,满足新家庭需求。共有产权住房,就是在土地出让当中,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金,购房人要支付部分住房产权费用,个人和政府共同拥有房屋产权,个人在一定期限内是不能出售的。如果过了这个期限要出售,要么是政府买回产权,要么在市场交易的时候,留下自己所得,剩下的还给政府。由于这是一个比较新的模式,目前我们想做试点,继而形成比较成熟的指导意见。共有产权住房这个品种的出现,可以很大程度上缓解比较紧张城市的住房需求。特别是在大城市,可以满足年轻群体的需求。”齐骥表示。
其实,类似共有产权这种性质的房屋早就存在。江苏淮安在提出共有产权房,于2007年开始推行。购房者和政府可按7比3和5比5两种比例出资购买,并持有相应产权。不过,淮安模式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共有产权房屋,按规定,购房者可以选择在若干年内以现金赎买房屋的全部产权。
2013年北京住建委发布新政,宣布向市场推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年后再推出5万套。但是,当时对于该房屋性质,政府并未明确规定。随后,在北京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上,北京市政府首次明确自住商品房的性质为“共有产权”。目前,上海也已开始推行共有产权房。
然而真正让共有产权房得以“转正”的是在201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分析人士认为,从共有产权房这一概念提升到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样一个高度,可以看出,我国的房地产调控重点已经从抑制住房需求改为扩大住房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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