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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公积金政策

解放网-新闻晨报   2012-11-02 00:00

[摘要] 业内人士测算,公积金余额在满足正常提取、贷款并留足备付金的情况下,结余资金仍超过4000亿元,沉淀资金数额巨大。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住房保障和住房合理消费作用,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镇江市近日推出新的公积金政策。其中包括,子女买房父母可成为共同还款人,“多余”公积金可用来还商贷,公积金可用于支付物业费等等。有专家表示,此举将可以缓解部分职场新人的“购房难”问题,也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10月31日《扬子晚报》)

这段时间,公积金很忙。据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监测,目前已有约30个城市微调公积金政策刺激楼市,且多数获得默许。其中,20多个城市上调了公积金贷款额度,而广东省内公积金互贷的城市也增加到了9个。公积金的这种“异动”,在房价岿然而楼市低迷的背景下,于公众看来,除了地方部门宣称的“便民利民”初衷之外,或许多少有些“私心”的意味。

但这样的担心可能有些多余。只要限贷、限购等红线政策不“松动”,只要公积金管理及使用程序不会有明显疏漏,公众利用公积金进行投机的概率并不大。毕竟,这部分钱的监管相对容易很多。退一步说,即便捎带着裨益楼市,镇江调整后的公积金政策也确实利好民生。正如中指研究院华中分院副总监李国政所言,以在武汉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二手房为例,总价普遍达90万元左右,除去首付后,有50多万元需要贷款,如果三四十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限额“封顶”,已有政策显然已很难满足当下的基本民生需求。

就镇江的公积金新政看,主要亮点有三:一是购房90平方米以下,80%房款可用公积金贷款,二是子女购房父母可为共同还款人,三是账户余额可提前归还商业贷款或缴纳物管费。简单说,就是“首付少、多人供、提前用”。很多人看到的是额度及适用范畴的宽松,但仔细研读新政便不难发现,镇江新政更为关键的是对审批流程与环节进行了精简:压缩了“公章旅行”的可能,减少了申请使用者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当然,对于这样一个事关公众利益的民生政策,起码还有两点期待,或者说,这两个前提是保障新政不至于异化为“救市政策”的根本:一者,“宽口径”不等于放任监管。今年2月,住建部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监管,重点查处公积金骗提骗贷等情况。这个通知当然是“令”出有因,额度、范畴、程序等可以变更,但政策底线和公平取向不能僭越。

二者,“松绑”公积金,既然都说是惠及民生,就不宜局限于购房需求的视角,更不能朝令夕改。早在数年前,江苏省的部分政协委员就分别递交过一份集体提案,就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监管两大问题提出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将“低保、医保、养老、失业、公积金”等社保资源整合联动。从国际上看,譬如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就规定,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除购买政府组屋外,还可用于医疗治病、为子女交学费、养老基金等用途。那么,各地既然在购房上如此轻快“松绑”公积金,能不能也以此速度考虑为公积金长远“增效”呢?

以下数据不容忽视:截至目前,住房公积金累计已经缴存3.9万亿元,其中1万多亿元贷出去,余额还有2.1万亿元。业内人士测算,公积金余额在满足正常提取、贷款并留足备付金的情况下,结余资金仍超过4000亿元,沉淀资金数额巨大。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撰文表示,沉淀的公积金“机会成本很高,隐形损失较大”既然如此,能不能趁着各地公积金新政的东风,让公积金早点“忙”起来呢?

有一点是肯定的:地方“动作”如此频仍,如果其合理合法,起码也说明宏观意义上的“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必要及时转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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